广大师生员工:
2 月 23 日,南京市雨花台区某小区因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起火引发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惨痛。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已相继发生了多起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和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的通知(苏教安函〔2024〕6号)、《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教安函〔2024〕7 号)以及《南京邮电大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校发〔2021〕92号)、《南京邮电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校保发〔2019〕2号)文件精神,保卫处将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的入校管理
自2024年3月5日起,未悬挂校园RFID通行证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校。请符合条件尚未办理校园RFID通行证的车主抓紧办理,通行证的办理详见《关于开展校内教职员工电动自行车安装RFID通行证的通知》(https://bwc.njupt.edu.cn/2023/1205/c543a251354/page.htm)。已办理RFID通行证的车主,请将通行证悬挂在车头显著位置,以便门卫检查。
二、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停放
(一)电动自行车的充电
电动自行车应通过充电桩安全规范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充电、楼宇内充电、不在充电桩充电等违规行为。
(二)电动自行车的停放
电动自行车应有序规范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内,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地下室、室内、楼宇楼道、消防通道等区域。
三、电动自行车的清理、认领
(一)清理时间
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20日
(二)清理对象
1.通行证过期的学生电动自行车
依据《南京邮电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校保发〔2019〕2号)文件精神,至2023年7月校内所有办理的C、D、E、F类通行证全部过期。
2.其他违规电动自行车
未悬挂校园RFID通行证电动自行车、悬挂假牌的违规电动自行车。
3.废弃电动自行车
认定标准:车身残破、落满灰尘、轮胎没气、机件严重锈蚀等长期无人使用的电动自行车视为废弃车辆。
(三)停放地点
被清理的电动自行车将被移至各校区指定区域,仙林校区: 49栋北、鼎山西、教2西、小东门,三牌楼校区:学六楼北侧,锁金村校区:西门北侧。
(四)车辆认领
1.公示期
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31日
2.认领方法
被误清的车主,请于公示期工作日9:00至17:00期间携带个人身份证、车辆有效证明或其他证明,到存放点认领。在规定时间内无人认领的车辆,学校将在公示期结束后依法进行集中处理。
3.联系方式
仙林校区:张老师,联系电话:025-85866111
三牌楼校区:刘老师,联系电话:025-83492983
锁金村校区:耿老师,联系电话:025-85483110
(五)注意事项
1.不符合入校条件车辆的车主应在学校集中清理前自行妥善处置车辆,带离校园,避免风吹雨淋日晒等导致车体老化破损乃至其他安全问题发生。
2.学校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过期、无校园RFID通行证、假通行证以及废弃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
四、电动自行车违规处理
保卫处将加强门岗管理,禁止各类无牌无证、牌证过期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对于办理假校园通行证、违规充电、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保卫处将采取记录在册、就近暂扣管理、校内通报、纳入所在单位年度综治考评等措施,对于违规且不配合管理者,将按《南京邮电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党委保发〔2020〕2号)《南京邮电大学教职工处分规定》(校发〔2019〕89号)《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发〔2023〕7号)等相关文件予以处理。
生命无小事,安全靠大家,让我们一起携手筑牢学校安全防线,巩固“江苏省高质量平安校园建设高校”成果。
保卫处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