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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学生 防诈骗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2-09-14浏览次数:937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学生

防诈骗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学﹝201611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今年以来,各地发生多起高校学生遭遇诈骗事件,其中以新生学费诈骗及网络信贷诈骗为主的案例,让少数学生深陷其中、无法自拔,甚至伤心欲绝,危及性命,给学生家庭及社会带来巨大负面影响。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防诈骗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提升自我安全防护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学生特别是新生入学防骗安全教育力度。结合近年来高发的诈骗具体案例,对学生重点进行防诈骗安全教育,增强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学生化解和应对风险的能力。特别是在新生开学初,尽快开展:“四项活动”,即每个学校利用校园网站、微信平台、校园广播等多种渠道向学生推送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典型案例,向学生宣传骗子最常用的行骗手法;每个院系举办一次防诈骗主题安全教育,可根据情况组织相关知识考试;每个班级开展一次防诈骗模拟演练,提高学生互帮互助的责任意识;给每位学生发放一条防诈骗信息短信,提醒其谨防上当受骗,确保广大新生平安入学。

二、加大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大力普及金融、网络安全知识。通过邀请金融机构、监管机构、网信安全等部门专业人员在校内开展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帮助学生了解基本金融常识。在重要节庆日、购物狂欢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金融、网络安全宣讲活动,强化学生对网络借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对有害网络借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鼓励和支持金融理财类学生社团建设,举办模拟投资大赛等活动,提高学生金融理财实践能力。

三、加大学生消费观教育力度。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三爱”“三节”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选树勤俭节约、自立自强方面的先进典型,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文明、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关心关注学生消费心理,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教育学生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适度消费。帮助学生科学制定消费计划,结合实际,量入为出。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合理支持、适当控制学生的消费支出。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俭学,通过诚实合法劳动创造财富,培养节俭自立意识,防止“不劳而获”、“一步登天”错误观念给诈骗活动带来机会。

四、加大学生创业融资教育和服务力度。加强对学生创业融资正确理念的引导,开展天使投资、创业基金等社会新型融资渠道的宣传,帮助创业学生选择正确的融资渠道。教导学生不轻易缴纳贷款保证金,不轻易相信“无担保无抵押贷款”的虚假贷款广告,引导学生理性、谨慎地对待贷款创业,规避及防范融资陷阱及骗局。加强学生创业融资技能培训,通过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及大学生创业导师团,采取一对一,多对一,强化创业融资全过程的跟踪指导。研究建立一套科学的大学生贷款评估体系,健全风险保障制度,为大学生创业贷款做好服务保障。

五、加大学生资助信贷体系宣传和建设力度。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丰富,各高校要不断加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深切关怀。坚持助困与育人结合、经济救助与精神帮扶结合,积极探索构建以有力保障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的新型学生资助信贷体系。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切实履行“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的庄严承诺。充分挖掘校内外资源,筹集专项基金,作为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的有益补充,建立健全既有共性需求、又能体现个体差异的资助模式,满足学生拓展学习、创新创业等发展性需求。与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探索建设和发展校园社区银行,为学生提供渠道畅通、手续便捷、利率合理的金融借贷服务,满足学生临时性需求。

各高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本校学生防诈骗安全教育工作的具体落实,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经验做法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联系人:张丽娜,025-83335543025-83335544(传真)。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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