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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扮学生 混入高校偷东西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11-03-03浏览次数:730

高校陆续开学,沙坪坝区检察院总结去年侦办的12件高校盗窃案提醒大学生注意财产安全。

我市各大高校陆续开学了,通过对去年以来发生在高校的盗窃案件的梳理,昨日沙坪坝区检察院向全市大学生发布了一份“应对盗窃案件通报”。在这份“通报”中,检方提醒广大学生,宿舍和教室是最易发生盗案的地方,笔记本、现金、手机等物,已成作案者“最喜爱”的物品,对那些看上去很像学生的陌生可疑人员,一定要小心。

  八成盗案发生在宿舍教室

  据悉,去年以来,沙区检察院侦办了12件发生在我市高校的盗窃案件。检方提醒,高校盗窃案已经不再是“个别现象”,必须引起校方和学生们的重视。

  具体而言,案件发生地包括宿舍、教室、运动场所等。其中,宿舍和教室发生的盗窃案最多,占案件总数的83.3%,运动场名列第三,而发生在运动场的盗窃案往往最不容易引起学生的注意。据了解,沙区检察院就曾办理过一个发生在高校运动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宋某“喜欢”到各高校运动场,趁学生体育锻炼之机,偷盗学生背包内的财物。

  没关门引发的盗案占四成

  在沙区检察院办理的12起高校盗窃案件中,14名犯罪分子共实施了57次盗窃行为。在这些盗窃中,有43.9%是在房门没关而室内无人的情况下发生的;此外,犯罪分子也常常利用室内无人之机,翻窗入室盗窃。

  而部分学生的马虎大意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作案机会,据悉,有两起盗窃案就是因为学生开门后,将钥匙遗挂在门上而发生的。

  笔记本电脑手机最易被盗

  沙区检察院还发现,随着大学生使用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的增多,这两样物品也成为了犯罪嫌疑人实施盗窃的首选目标。在12起案件中,涉及电脑、手机的多达7件。例如,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就专门到各高校,盗窃学生的笔记本电脑,总共盗窃13台;犯罪嫌疑人孙某在某高校“闲逛”时,一次就盗走了5台笔记本电脑。

  另外,现金、银行卡等物品也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下手的目标。检方提醒,学生们外出时,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尽量做到“财不外露”。

  当心可疑的“学生模样人”

  “穿着运动装,戴着眼镜,腋下还夹着两本书。”检方披露称,短短半年内在高校里盗窃了13台笔记本电脑的赵某某,就是这样一副典型的“大学生模样”。他以借故问路为由,进入学生寝室盗窃。一旦被学生发现,他就谎称“走错了寝室”。赵某某落网后交待,他本来就出生于上个世纪80年代,再加上这身打扮,自己几乎没有被学生怀疑过是“小偷”。

  此外,检方还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年龄普遍偏小,12起盗窃案的“主角”中,出生于上个世纪70年代的有6名,80年代的有8名。他们中不少人因为年纪较小,稍微一打扮就成了“学生样”,很容易骗取学生们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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