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3.19”南京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3.13”东南大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校当前防火工作,落实消防责任,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消防安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近日,将开展全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协作,齐心协力地做好火灾防控工作。要客观深入地分析和查找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扎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
二、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各单位(部门)要紧紧围绕“消除火灾隐患,构建平安校园”的主题精神,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将有关精神及时传达到全体师生员工,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响应。利用各种机会宣传和强调消防安全,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责任意识,防火意识;抓好义务消防队伍,共同推动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部门)要根据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别要加强教学楼、办公室、学生宿舍、小礼堂、食堂、宾馆、培训生公寓及招待所、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机房、幼儿园、门诊部、汽车队、各商业网点、青教楼、闲置房、仓库、工地、外用工和民工宿舍等场所的检查。重点检查有无违规用电(超负荷、私拉乱接电源等)、用气、用火等现象;有无使用伪劣电器、电线老化;配发的灭火器材是否到位、完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检查、教育是否正常开展等。
四、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整治火灾隐患
各单位(部门)要紧紧围绕我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有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各单位(部门)要籍此专项检查机会,对责任范围和使用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认真填写《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治情况报表》,并于3月28日前交至保卫处消防科。保卫处将于3月29日—4月3日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4月5日前将整改情况汇总上报南京市消防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