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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发生火灾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9-16浏览次数:5803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的原因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绝大多数都是人为造成的,其主要原因是:
  1. 由于用电设备和用电量变化无常,为了临时用电在原有的线路上接入大功率的电热设备,使其长期过载运行,破坏了线路绝缘,引起火灾。
  2. 有的电工对线路缺乏维护和检修,致使年久使用的线路绝缘破损后发生漏电、短路等引起火灾。
  3. 有的火灾是铜铝导线连接,接触不良或使用时间过长,造成接触电阻过大。打出火花或接点温度过高引起的。
  4. 使用移动灯具的插头和插座接触不良而发热;照明灯具的位置与可燃物的距离过近,也会因温度过高而考燃起火。
  5. 人们使用熨烫服装的电熨斗、修整发型的电吹风、焊接仪器设备的电仪器铁等,用后忘记切断电源,搁置在可燃的基座上;或者用完后,余热未散,立即装入可燃的包裹内,因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6. 公共场所人们使用的电热杯、电炉子、电褥子等电热设备长期通电,或忘记关闭电源开关,也容易造成火灾事故。
  7. 公共场所人们随额意吸烟,乱扔烟头或火柴杆,也是造成火灾的主要原因。例如: 1985年4月19日哈尔滨天鹅饭店的火灾事故,就是一美国人晚上酒后躺在床上吸烟引着被褥起火造成的,致使中外旅客10人死亡,7人受伤,不但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了很大的政治影响。
  8. 有的火灾是影剧院、俱乐部在演出时,为了增强演出效果,使用鞭炮、烟火等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的。
  9. 有的火灾使维护公共场所时,违章使用电、气焊不采取安全措施使火花落在可燃物上引起的。
  10. 有些场所停电时,一些人便使用蜡烛照明,忽视安全,引燃幕布等可燃物或动用明火找东西等引起的。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的预防措施
 
  为了有效的预防公共场所发生火灾事故,除对人们加强防火常识教育外,还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⑴在公共场所使用电热设备时,要远离可燃物。如使用的红外线取暖器等,因它表面的温度很高,若靠近易燃物质,很容易引起火灾。
  ⑵使用的照明灯具要与可燃物质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否则,照明灯具若紧贴在木板或其它可燃物上,其危险性也时很大的。因为灯泡的表面温度很高。比如 60W的白炽灯,表面温度可达135-180℃;100W的白炽灯,表面温度可达170-220℃所以当灯泡与可燃物接触时间一长,就会引着起火。
  ⑶人们使用电熨斗熨烫服装,或使用电吹风修整发型时,用完后,应及时将电源切断,并放置在不燃的基座上,灯余热散尽后,再收存起来。不要用完后,立即装入纸箱内,那样其余热会引着其它可燃物品,而发生火灾。
  ⑷在公共场所人们维修电器设备使用的电烙铁,用完后,也应先拔掉电源插头,然后放在不燃的基座上或放在水泥地上,千万不要放在地板上和书桌上,以防温度过高而引起地板和书桌等可燃物起火。
  ⑸住在宾馆和饭店内的客人,尽可能不要使用电热杯和电褥子等电热用具。如确因身体所需,可先请示服务人员,经同意后,方能使用,并注意看管。电褥子的连续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4个小时。应注意,切莫偷偷的使用,更不要将电热杯等放在床下烧水或做饭。那样一旦遇有急事,外出办事等忘记切断电源,长时间通电,杯干后会造成线路起火。
  ⑹在收听收看完收音机、电视机节目后,要及时关闭电源,当人们离开房间时,要将电源插头拔掉。
  ⑺在参加公共场所活动时,尽可能不要吸烟。假若要是吸烟的话,烟头或火柴杆一定不要随便乱扔。要放在烟灰缸或痰盂内。否则扔掉的烟头或火柴杆因风吹、脚踢等弄到床下,柜台里,遇可燃物质,就会引起火灾。因为烟头的表面温度很高,一般可达200-300℃,中心温度可达700-800℃。而可燃物质的燃点大都在烟头表面温度以下,如纸张130℃,松木250℃。所以,吸烟时烟头或火柴杆乱扔时十分危险的。特别是扔在电梯井、垃圾井、电缆井危险性更大。因为在这些部位可燃物质很多,极易引起火灾事故。
  ⑻住在宾馆、饭店的客人,一定要吸取哈尔滨天鹅饭店的火灾教训,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特别是酒后卧床吸烟。以防入睡后烟头掉在被褥上引起火灾。年纪大的老人和病人卧床吸烟时,应有人照看。
  ⑼剧场、俱乐部因剧目需要演员吸烟时,要有专门人管理,以防将烟头扔到幕布或布景上引起火灾。
  ⑽当参加公共场所活动时,要禁止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因为易燃易爆物品,一旦遇到明火,即可起火爆炸。如剧场、俱乐部演出时,使用的发令枪纸、鞭炮、烟火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人监护,并远离可燃物。
  ⑾公共场所停电后,使用蜡烛等照明时,要离可燃物远一些,并将其固定在非燃烧体的材料上。同时现场不能离人,当人员要做其它的工作暂离现场时,要将蜡烛熄灭。防止蜡烛燃烧到最后或倒后引着其它可燃物起火,造成火灾事故。
  ⑿安装电器设备时,一定要按照额定电流安装。切不可超容量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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