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部门):
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时10分许,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一女生宿舍楼602室发生火灾,4名女生从阳台跳下逃生,当场死亡,社会影响极大,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南京市“关于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将在全校范围开展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8年11月25日—11月28日
二、检查组织
1、各单位(部门)成立自查组。要求针对本单位及冬季防火特点,认真制定自查方案,抓住检查的重点环节。对所属辖区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到位进行全方位认真检查。
2、保卫处成立督促检查组:在各单位(部门)检查的基础上,对问题突出,安全隐患大,重点部位等进行检查,督促整改。
三、检查内容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自身特点,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别要加强教学楼、办公室、学生宿舍、小礼堂、食堂、宾馆、培训生公寓及招待所、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机房、幼儿园、门诊部、汽车队、各商业网点、青教楼、闲置房、仓库、工地、学校临时用工宿舍等场所的检查。重点检查:有无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有无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损坏的;有无宿舍、教室等公共区域外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有无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有无违章使用电器(特别是劣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配发的灭火器材是否到位、完好,有无消火栓、灭火器等失效及自动灭火报警系统损坏的;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检查、教育是否正常开展;有无出租校舍给外单位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等情况。
四、全面整治火灾隐患
各单位(部门)要紧紧围绕我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有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各单位(部门)要籍此专项检查机会,对责任范围和使用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认真填写《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治情况报表》,并于12月1日前交至保卫处消防科。保卫处将于12月3日前将整改情况汇总上报。
附件: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治情况报表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