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校园治安管理规定”和“南京邮电大学门卫管理办法”,为规范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和师生财物安全,保卫处重申:物品出校门需由二级单位出具物品出门证,并经门卫检验后放行。为此,保卫处重新印制了《南京邮电大学携带物品出门证》,请需要的单位到保卫处领取,并安排专人管理。
领取地点为:
三牌楼校区:校园网中心1楼,保卫处调研科,电话83492223;
仙林校区:教4号楼西413室,仙林保卫办,电话85866110。
保 卫 处
200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