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保卫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的建设进程,切实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南京邮电大学校园治安管理规定》、《南京邮电大学门卫管理办法》、《南京邮电大学集体户口管理规定》、《南京邮电大学关于办理物品出门证、临时出入证、家属出入证的有关规定》、《南京邮电大学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南京邮电大学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南京邮电大学重要部位安全保卫制度》、《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规定》、《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监控报警设施安装、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南京邮电大学校园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南京邮电大学校内商业网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南京邮电大学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共12项管理规定,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1、南京邮电大学校园治安管理规定
2、南京邮电大学门卫管理办法
3、南京邮电大学集体户口管理规定
4、南京邮电大学关于办理物品出门证、临时出入证、家属出入证的有关规定
5、南京邮电大学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6、南京邮电大学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7、南京邮电大学重要部位安全保卫制度
8、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规定
9、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监控报警设施安装、使用和管理的暂行规定
10、南京邮电大学校园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11、南京邮电大学校内商业网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12、南京邮电大学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