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邮电大学第三届“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21 浏览次数: 406 文章来源: 保卫处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南京邮电大学第三届“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更好地总结和巩固活动成果,经研究,决定对本次活动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先进集体:各学院
  (二)先进班级: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集体,由所在学院负责推荐。
  (三)先进个人:在活动中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的教职工和2012-2015级学生可参评先进个人,由所在学院负责推荐。

  二、参评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及时召开相关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能够结合实际开展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各类宣传与组织工作,各项活动台账资料详实、丰富。
  2.活动期间,学院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相关主题班会、安全教育讲座、消防演练等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学生安全教育月”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3.通过“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学生防范意识得到提高,宿舍排查无安全隐患,可防性案件发案率较低,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治安、刑事、交通或消防类案(事)件。
  (二)先进班级
  1.认真遵守、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主题班会教育效果好。
  2.活动期间,积极组织参与安全教育讲座、消防演练等各项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微电影作品征集大赛、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成绩突出。
  3.活动期间,班级学生防范意识提高,学生无违纪事件,未发生可防性案件,无治安、刑事、交通或消防类案(事)件发生。
  (三)先进个人
  1.“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期间表现突出,无违纪、违法行为;
  2.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学院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对发现的校内违纪或不安全行为能及时制止或上报;
  3.在“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期间,积极组织或参加安全教育讲座、消防演练等系列活动,积极组织或参与微电影作品征集大赛、安全知识竞赛,表现突出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三、评选安排
  (一)组织申报
  1.先进集体:参与先进集体评选的学院须填写《南京邮电大学第三届“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先进集体考核表》和《南京邮电大学第三届“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先进集体申报表》;
  2.先进班级:各学院按班级数8%(4舍5入)名额推荐班级参与先进班级评选,并填写《南京邮电大学第三届“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先进班级推荐表》;
  3.先进个人:各学院按学生数4‰(4舍5入)名额推荐学生或教师参与先进个人评选,名额不足1人可报1人,并填写《南京邮电大学第三届“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材料递交
  4月25日16:00前,各学院需将纸质申报表及台账材料送交保卫处治安科(仙林校区学生事务中心311室),电子档发邮箱chensc@njupt.edu.cn。
  联系人:陈韶成
  联系电话:85866111
  (三)评选表彰
  “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申报材料及工作成效,从中评选出先进集体8个、先进班级50个、先进个人80名,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先进集体:8个 价值1000元奖品
  先进班级:50个 价值500元奖品
  先进个人:80名 纪念品

  附件点击下载.doc

  1.《南京邮电大学第三届“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先进集体考核评分表》
  2.《南京邮电大学第三届“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先进集体申报表》
  3.《南京邮电大学第三届“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先进班级推荐表》
  4.《南京邮电大学第三届“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南京邮电大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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