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3日19时许,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栖霞分公司驻我校仙林校区保安分队队员芦俊同志在北区学生宿舍组团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红色摩托车漏油,随即通知值班队长并上报保卫处。
值班队员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先用警戒绳将现场封锁;其次将摩托车油管扎死,防止汽油再次泄露;最后用黄沙将已泄露的汽油覆盖,防止汽油遇到明火引发火患。
保卫处再次申明:根据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无牌、无证车辆和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改装车辆、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禁止在校园道路上行驶。希望学生能够遵守校规校纪,合理选择代步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