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通报——开学了 校园安全莫忽视
发布时间: 2014-03-04 浏览次数: 2844 文章来源: 保卫处

    2014321310仙林校区一辆面包车在南荷大门口交通肇事,将一名同学碰到,该同学又带倒另一名同学,造成两名同学受伤。

    保卫处温馨提醒,采用不同交通方式时应注意的事项:

步行

  (l)步行时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靠道路右边行走。

  (2)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

  (3)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应在确认安全后迅速直行通过。

  (5)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道路或中途倒退、折返。

乘车

  (l)不在机动车道上拦截机动车。

  (2)在车站候车时应自觉排队,公交车进站还未停稳时,不要着急拥向车门。

  (3)车门打开后要按先下后上顺序上下车,自觉礼让老人、儿童与残障人员。

  (4)上车后要扶好或坐好,乘车的过程中不把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到车窗外。

  (5)所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要听从司机或售票人员的指挥。

  (6)乘坐家用轿车或打车时,不要从机动车道一侧上下车。

  (7)所乘坐位有安全带时,要系好安全带。

骑车

  (l)骑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无非机动车道时,要靠右行驶。

  (2)骑车过程中,不得多人并行或在行驶过程中交谈。

  (3)行驶途中左拐弯时,要打手势向后面行驶车辆示意,禁止强行猛拐。

  (4)设有左拐指示灯的路口,左拐指示灯(绿灯)亮时,才能左拐。

  (5)无人行横道的路段,横穿道路时,要主动避让机动车,禁止与机动车抢行。

  (6)通过无人看守的铁道路口时,要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7)不逆行,不闯红灯;当不得不逆行时,可靠边行驶;车辆较多时,应推车行走。

  (8)禁止骑车走机动车道,不在人行道上骑车。

  (9)不骑车闸、车铃失灵的车辆出行,途中车闸失灵时,要推车行走。

  (10)骑车时不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手中持物或使用手机。

  (11)超车时在不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的前提下,从左侧超越,不能S 型行驶。

  (12)骑车时,如遇到正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警车、救火车、救护车、抢险车),应主动避让。

  (13)骑车途中,不双耳插耳机及带耳麦听音乐或广播。

  (14)遇暴雨、雷电、风雪等恶劣天气,不选择骑车方式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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