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部门):
秋冬季节,气候干燥,易发火灾。为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除校园火灾隐患,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本单位(部门)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落实到位;
2、本单位(部门)有无封堵、占用消防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有无建筑公共区域外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有无租借校舍给外单位使用,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的;有无违章存放和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有无违章使用电器(特别是劣质电器和“热得快”)、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有无灭火器遗失、失效及消火栓、自动灭火报警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应急广播等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等情况的;
3、本单位(部门)平时消防安全检查和防火教育工作是否正常开展;防火检查、防火教育及隐患整改情况有无记录等。
二、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部门)要在11月5日— 11月20日期间对所辖区域进行自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汇总表于11月25日前书面交保卫处消防科(学生事务中心313室)。
(二)保卫处在各单位(部门)自查整改基础上于11月26日—11月29日进行再查,并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汇总上报学校。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紧紧围绕我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加强领导和组织分工,迅速开展自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及时整改,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附件:
2013年秋冬季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汇总表.doc
二0一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