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环境治理,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文明有序校园,根据《南京市非机动车燃油助力车交通管理办法》和《南京邮电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校园本办法。
一、学校在教学区、办公区、生活区楼宇周边统一设置自行车停放标志牌,划定自行车停放区域,师生员工应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自行车。
二、师生员工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严禁滑行;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带人,严禁在校园内道路上骑行嬉闹或双手脱把;骑行自行车不得承载超高、超长、超宽货物。
三、车辆停放时要按照自行车停放指示线有序的存、取自行车,严禁在存、取自行车时不顾他人利益推倒或踩坏其他自行车。
四、自行车车主需做好安全措施,必须自行加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五、保安人员要提高警惕,要加强对自行车的管理,加大明巡暗访的力度,防止自行车被盗。
六、对校内长期无人使用的无主、破旧自行车由保卫处不定期负责清理。
七、严禁将自行车锁在不锈钢护栏、树木或路灯杆上,或停放在草坪上、消防通道口和楼宇内,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和未锁的自行车,一经发现保卫处将集中清理并暂扣车辆。车主须凭有效证件和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的保证书到保卫处接受处理。
八、要增强法律意识,严禁偷盗自行车、买卖赃车,一经查明,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师生员工如发现偷盗自行车行为要制止、并及时报保卫处,电话85866110(仙林校区),83492110(三牌楼校区)。
九、本办法自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