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校内机动车临时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6-18 浏览次数: 891 文章来源: 保卫处

关于办理校内机动车临时通行证的通知

各单位、车主: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内道路畅通,根据《南京邮电大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保卫处拟在近期针对校内商业网点、物业公司、驻校公司、食堂、超市等驻校单位公车和私家车办理校内机动车通行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车型

类型

申办材料

工本费

代付费

交通安全

保证金

备注

面包车

货车

卡车

电子

1.持《南京邮电大学校内机动车临时通行证申请(核发)表》(保卫处网站下载并打印);2.资产经营公司、后勤处等签署意见(须说明事由,并明确写明驾驶证和行驶证上相关人员信息);3.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100

50/

800

物业公司

商业网点

超市食堂

等驻校单

位公车或

私车

轿车

电子

100

30/

400

附注

1.送货车辆(如面包车、货车、卡车),仙林校区从北门进出、三牌楼校区从东门进出;

2.其他未尽事宜,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二、办理流程

1.申办人持《南京邮电大学校内机动车临时通行证申请(核发)表》向资产经营公司、后勤管理处等分管部门审批,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到保卫处治安科递交申办材料;

2.经保卫处治安科审核通过后,申办人签署“校园交通安全承诺书

3.凭保卫处出具的缴费单到财务处缴纳交通安全保证金和代付费(安全、物业、卫生等管理费);

4.凭财务处出具的收费凭证到保卫处治安科领取通行证,并缴纳工本费。

三、交通安全保证金

为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内道路畅通,杜绝校内乱停乱放现象发生,防止发生校内道路交通事故,决定对每辆车主征收“交通安全保证金”。对配合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守校园交通秩序的车主,在终止使用通行证后予以“返还”;对存在下列扰乱校园交通秩序现象的车主采取以下措施:

1.车辆堵塞消防通道,每次扣缴“交通安全保证金”50元;

2.在禁停区域停放车辆,每次扣缴“交通安全保证金”50元;

3.车辆占用主干道,每次扣缴“交通安全保证金”20元;

4.在校内发生任何交通事故,造成人财物损失的,扣缴全部“交通安全保证金”。

5.凡年度违章超过3次以上的车辆,将取消申请人次年续证资格。

四、三牌楼校区物联网科技园相关车辆单独管理,不在本通知范围内。

保 卫 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南京邮电大学校内机动车临时通行证申请(核发)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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