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和招募“校园安全文明志愿服务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5-28 浏览次数: 354 文章来源: 保卫处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治安防范意识,增强校园治安防范能力,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作用,落实“群防群治”的综治措施,构建“平安校园”建设网络,经学生处、校团委和保卫处研究决定,成立校园安全文明志愿服务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校园安全文明志愿服务队由学生处、校团委和保卫处共同牵头负责。保卫处直接领导“校园安全文明志愿服务队”的工作

二、组织机构

校园安全文明志愿服务队设队长1人,副队长1人,队员40人。

四、工作职责

1. 在全校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2. 参与校园治安交通整治,对乱停乱放自行车进行清理;

3. 参与校园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巡逻与消防安全巡查;

4. 制止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 关注并及时上报校园安全防范信息;

6. 参与校园大型活动安全保卫。

五、报名条件

1.积极要求上进的学生,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2.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前两个学期所学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3.性格开朗,具备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组织纪律性强,遵纪守法,无违犯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现象。

六、奖励及考核办法

保卫处对“校园安全文明志愿服务队”实行绩效考核,从检查活动的出勤情况、会议的出席情况、检查结果的记录情况、工作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报酬发放等级。同时,每学年根据考核情况评选“南京邮电大学治安管理先进个人”。

五、招聘程序

报名按照个人申报和学校选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校园安全文明志愿服务队报名表》,于58日前报各学院分团委,分团委按照招聘条件对本学院报名学生进行初审,并于513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校团委。

报名表见附件一。

2.学校选拔

校团委和保卫处组成面试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学生进行面试,并确定录用对象。

3.培训上岗

被录用学生经保卫处培训后,佩戴“安全文明岗”红袖标开展工作。志愿服务期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颁发“荣誉证书”。

特此通知

 

学生处  校团委  保卫处

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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