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治安防范意识,增强校园治安防范能力,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作用,落实“群防群治”的综治措施,构建“平安校园”建设网络,经学生处、校团委和保卫处研究决定,成立校园安全文明志愿服务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校园安全文明志愿服务队由学生处、校团委和保卫处共同牵头负责。保卫处直接领导“校园安全文明志愿服务队”的工作
二、组织机构
校园安全文明志愿服务队设队长1人,副队长1人,队员40人。
四、工作职责
1. 在全校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2. 参与校园治安交通整治,对乱停乱放自行车进行清理;
3. 参与校园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巡逻与消防安全巡查;
4. 制止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5. 关注并及时上报校园安全防范信息;
6. 参与校园大型活动安全保卫。
五、报名条件
1.积极要求上进的学生,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2.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前两个学期所学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3.性格开朗,具备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组织纪律性强,遵纪守法,无违犯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现象。
六、奖励及考核办法
保卫处对“校园安全文明志愿服务队”实行绩效考核,从检查活动的出勤情况、会议的出席情况、检查结果的记录情况、工作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报酬发放等级。同时,每学年根据考核情况评选“南京邮电大学治安管理先进个人”。
五、招聘程序
报名按照个人申报和学校选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南京邮电大学校园安全文明志愿服务队报名表》,于5月8日前报各学院分团委,分团委按照招聘条件对本学院报名学生进行初审,并于5月13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校团委。
报名表见附件一。
2.学校选拔
校团委和保卫处组成面试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学生进行面试,并确定录用对象。
3.培训上岗
被录用学生经保卫处培训后,佩戴“安全文明岗”红袖标开展工作。志愿服务期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颁发“荣誉证书”。
特此通知
学生处 校团委 保卫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