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部门):
秋冬季节气候干燥,为火灾多发季节。为有效预防校园火灾的发生,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秋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单位(部门)要紧紧围绕我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整改工作。特别要加强教学楼、办公室、学生宿舍、教工集体宿舍楼、小礼堂、大学生活动中心、主体育场、体育馆、食堂、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机房、幼儿园、门诊部、汽车队、校内各商业网点、闲置房(含出租屋)、仓库、建筑工地及学校临时用工宿舍等场所的检查。重点检查:有无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有无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损坏的;有无宿舍、教室等公共区域外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有无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大功率电器的;有无违章使用电器(特别是劣质电器和“热得快”)、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配发的灭火器材是否在位、完好,有无灭火器等失效及消火栓、自动灭火报警系统损坏情况;本单位(部门)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落实到位;有无出租校舍给外单位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等情况;本单位(部门)平时消防安全检查制度、防火教育工作是否正常开展,是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等。
二、检查整改
(一)各单位(部门)要在11月1日— 11月23日期间针对本单位及秋冬季防火特点,认真制定自查方案,抓住检查的重点环节,对所辖区域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自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汇总表于11月23日前书面交保卫处消防科。
(二)保卫处在各单位自查整改汇报基础上于11月26日—11月30日对问题突出、安全隐患大及重点部位等进行再查,督促整改,并最终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材料上报学校。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火灾的严重危害性,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层次地解决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扎实做好本年度秋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附件:
2012年秋冬季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汇总表.doc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