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保发〔2011〕1号
关于组建南京邮电大学消防志愿服务队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公安厅、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1年度“消防安全教育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公安部构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及“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动员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组建南京邮电大学消防志愿服务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以组建南京邮电大学消防志愿服务队为载体,推动师生员工主动参与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杜绝校园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南京邮电大学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为消防志愿服务队的领导机构。志愿服务队分为教工队和学生队,由保卫处具体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学习有关消防知识,熟知学校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功能和位置,掌握灭火器、消火栓、手动报警、“119”报警的使用方法等。
(二)积极学习和宣传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及学校消防规章制度,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三)负责平时学生宿舍、幼儿园、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办公室、实验室、仓库、机房等重要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保卫处消防科。
(四)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应急疏散演习等各项消防安全活动。
(五)根据工作要求,积极参加校内外其他消防志愿工作。
四、人员要求
教工队:要求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热心消防安全公益工作,能在完成本职工作同时积极参与各项消防志愿活动;
学生队:原则要求学生志愿者为中共党员或学生干部,成绩良好,善于团结和带动其他同学共同维护校园消防安全。
五、人数要求
教工队:各单位(部门)志愿者人数参照如下:
教工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20人以下 | 1人 |
21人—50人 | 2人 |
51人—100人 | 3人 |
101人以上 | 4人 |
学生队:由学生处根据每幢学生宿舍楼配2名消防志愿者的原则协调配备志愿者。
六、志愿者名单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部门)将志愿者申报汇总表,于2011年5月27日前递交保卫处消防科(仙林校区行政南楼130室),电子表格发至bwch@njupt.edu.cn,联系电话:52997119。
南京邮电大学消防志愿者申报汇总表.doc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