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3-07 浏览次数: 407 文章来源: 保卫处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杜绝校园火灾的发生,根据各级政府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南京邮电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校内凡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工程项目,应提前向保卫处报送施工设计方案、图纸。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公安消防机构核准的设计图纸和设计修改意见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室内改造和装饰工程应当选用阻燃、难燃材料,并符合装饰工程设计防火管理的有关规定。

特此通知!

00年三月七日

 

保卫处消防科联系方式:

仙林校区:  行政楼南130室消防科   52997119

三牌楼校区:校园网中心一楼消防科  83492224

 

 
版权所有:南京邮电大学保卫处
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
邮编:2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