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国庆期间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9-21 浏览次数: 386 文章来源: 保卫处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2010年中秋、国庆节即将到来。为确保节日期间校园安全与稳定,巩固“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成果,使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二级单位(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与稳定工作无小事”的思想,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要把确保中秋、国庆期间校园安全与稳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要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本单位(部门)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所管辖的实验室、机房、多媒体教室等重点防范部位,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针对薄弱环节要及时制订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防意识

节前,各二级单位(部门)要对师生员工普遍进行一次法制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特别是要对学生加强防火、防盗和外出旅游防骗、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自我防范能力,严防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强化留校学生和加班教职工的防盗意识,离开宿舍和办公室务必关水断电,锁好门窗,确保安全。要强化师生安全防火意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宿舍、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私拉乱接电源;不使用伪劣电器;不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违章用电器具。

三、全面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各二级单位(部门)要深入开展一次矛盾纠纷的全面排查摸底,逐一分析梳理,建立动态台账;要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控,合力化解的原则,落实责任,措施得当,及早化解;要深入排查及时发现掌握群体性事件隐患,严防管控松懈、应对失当,切实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化解和处置工作;按照报送及时、渠道畅通、准确无误、安全可靠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信息报送、信息反馈机制,确保学校安全与稳定。

节前,各二级单位(部门)要针对安全防范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尤其要重视和加强对集体宿舍(学生和教职工)、食堂、实验室、机房、多媒体教室、财会室、化学危险品仓库、锅炉房、出租房(尤其是商业用房)和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逐一检查,不留死角、不流于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在上报学校的同时制定临时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人,严防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校园管理,落实安全规章

节日期间,各门卫值班人员更应负起安全责任,严格管理,按章办事,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楼宇、宿舍,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向保卫处值班室报告,重大问题直接向校当日值班领导报告。各二级单位(部门)要安排好节日值班,落实值班人员、时间、地点、联系方式。严格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安全问题,妥善处理,及时报告,做好交接班。校内保安要严格外来车辆管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要加大夜间巡逻力度,重点部位重点巡查,切实保障校园财产安全。保卫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节日期间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对违反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发现、纠正,决不姑息迁就。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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