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22-04-28 浏览次数: 5810 文章来源: 保卫处

一、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安全保卫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稳定工作目标任务和安全防范措施,提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和意见。

二、负责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开展平安创建相关活动。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做好学校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考核和评比工作。

三、负责年度学校党建综合考核相关指标点任务,做好年度教学单位相关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工作。

四、协调、指导相关单位、部门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五、做好学生政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情报信息收集和研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关注人员的教育与管控,定期上报治安动态信息。      

六、负责师生户籍管理和政策宣传等工作,做好学校集体户口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和用工单位做好校内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工作。

七、负责做好校园治安管理,做好校内案件事故的接报、登记和案件档案材料的保管、移交工作,负责校内公共区域经营、宣传摊点的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治安纠纷调解,协助相关部门处置校内各类案件事故,及时处置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加强保卫干部全天候值班工作,培养和提升安保人员综合业务能力和文明服务意识,做好学校重大活动、会议期间的安保服务工作。

八、加强校园技防系统建设,制定技防系统建设标准,编制校园技防系统规划,做好技防系统建设和实施,保障校园技防系统正常运行,负责校园报警监控中心日常管理,承担中心24小时值班、接处警。

九、负责做好校园交通安全与秩序管理,做好校园停车场管理工作,加强校园人员、车辆和校门秩序管理,开展校园交通文明建设。

十、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建设,维护校园公共部位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安全。对学校零星装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并协助有关单位、部门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十一、组织开展治安、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并帮助各单位、各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十二、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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