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9-15 浏览次数: 487 文章来源: 保卫处

各二级单位(部门):

进入冬季,天气渐冷,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南京市今年19月份共发生火灾432起,6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25. 8万元。我校虽未发生大的火情,但火灾隐患仍然存在,防火形势依然严峻。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以及南京市“关于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吸取“11.14”上海商学院火灾事故教训,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开展冬季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对减少火灾危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火灾的严重危害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校园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履行消防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各级防火安全责任,积极动员师生员工,以有力的安全措施,彻底清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认真落实公安部关于“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层层明确安全责任,切实把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冬季历来是火灾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各单位(部门)要吸取“11.14”上海商学院火灾事故教训,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贯彻《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实际防火灾能力为落脚点,使学生做到“三懂二会”(懂学校的火灾特点,懂预防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会自救逃生并组织人员安全疏散),形成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为创建“平安校园”奠定基础。

三、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消防安全要坚持常抓不懈,一般场所经常查,重点部位定人查,尤其是集体宿舍区(包括学生、教职工、外用工)、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馆、木工房、配电房、锅炉房等;要加大对大功率电热设备的控制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检查,严禁使用劣质电器。做到 “七个必须”:对于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必须责令立即改正;对于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金属护栏的,必须责令立即拆除;对于违章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电炉等大功率电器的,必须责令立即清除;对于违章使用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必须责令整改;对于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事故广播损坏的,必须责令修复;对于消火栓、灭火器等失效及自动灭火报警系统损坏的,必须尽快修复;对于出租校舍给外单位经营,消防安全设施不落实的,必须停止出租。要强化管理制度,确保万无一失。

各单位(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组织落实,全力以赴、深入细致、扎实有效地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确保校园消防安全。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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