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3.3”校园火情通报
发布时间: 2009-09-15 浏览次数: 656 文章来源: 保卫处

2008228日下午350左右,在我校仙林校区图书馆建设工地东侧围墙外,中铁建工工程队队员在电焊时不慎将地面草坪引燃,导致近千平方米的草坪在几分钟内化为灰烬,给学校造成不良后果。

200833日上午930左右,在我校仙林校区26603室,某学生离开宿舍时未将放在床上的充电器从插座上拔下,因充电器接头短路,造成被褥烧毁,所幸发现及时才未酿成火灾。

春季是火灾的多发季节,空气干燥,风速较大,一旦发生火险,很难控制。在此,保卫处要求各二级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现将有关消防安全及要求重申如下:

1、时刻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近期要认真组织开展以防火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

2、强化师生员工的防火意识;严格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管理,防止麻痹松懈思想;严禁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的教育,严禁擅自挪用或损坏消防设备。

3、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用电、用火、用气安全和消防基本常识的教育,开展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的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同时,保卫处要求全校师生员工从事件中吸取教训,广大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不私乱拉接和违章使用电器具,不使用明火,养成人离开房间随即关闭或切断电源的习惯。

校园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二○○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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