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平安高校”创建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9-15 浏览次数: 750 文章来源: 保卫处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平安高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各单位(部门)在创建过程中,应搜集创建材料(包括图片、文字),编制创建台账。

为迎接栖霞区综治委对我校“平安高校”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请各单位(部门)于112日前,将创建材料汇总后交保卫处(仙林校区教4—西413室,三牌楼校区调研科)。创建材料包括本单位(部门)创建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创建计划、活动方案、创建成果、新闻宣传稿件、工作简报、调查问卷、法制宣传讲稿、会议记录、图片等资料。汇报材料要能够突出本部门在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做到图文并茂。

本次创建活动将作为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考评的依据,希望各单位(部门)领导重视,认真对待。

南京邮电大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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