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平安高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各单位(部门)在创建过程中,应搜集创建材料(包括图片、文字),编制创建台账。
为迎接栖霞区综治委对我校“平安高校”创建工作的检查验收,请各单位(部门)于11月2日前,将创建材料汇总后交保卫处(仙林校区教4—西413室,三牌楼校区调研科)。创建材料包括本单位(部门)创建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创建计划、活动方案、创建成果、新闻宣传稿件、工作简报、调查问卷、法制宣传讲稿、会议记录、图片等资料。汇报材料要能够突出本部门在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做到图文并茂。
本次创建活动将作为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考评的依据,希望各单位(部门)领导重视,认真对待。
南京邮电大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